近日,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,我院吴航副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清前期‘南明人物碑传’整理与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:18BZS009)顺利通过结项验收,鉴定为合格等次。本项目工程量较大,成果丰硕,前后历时6年,最终成果主要有两种:一是《南明人物碑传集》40卷,280万字,将由崇文书局出版;二是《清前期“南明人物碑传”研究》,40万字,经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,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。
(文:周侨杰/审核:熊帝兵/审校:赵金金/终审:葛力健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