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介绍
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工作细则
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工作细则
根据《淮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》,制订本工作细则。
一、教师应积极探索和践行高等教育理念,研究和借鉴古代私塾、学园、书院等教育模式,全面规划指导学生四年大学生活,彰显个人指导特色,撰写本科生《四年指导案》。
二、新生入学后,各系负责导师与学生对接,鼓励以宿舍为单位指导学生,鼓励多位教师发挥各自特长,自由组团,优势互补,进行指导分工,联合指导学生,鼓励教师组团,共同指导一个班级学生。
三、导师应结合学院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细则》,创造性地开展第一学期的指导工作。
四、导师应主动掌握学校学生管理与服务政策,以及学生生活基本情况,团委和辅导员应通过网络、学院例会等渠道,定期不定期地通报和提供相关信息。
五、教师指导学生不求面面俱到,应扬长避短,侧重于指导学生掌握大学学习方法和撰写毕业论文。
六、各系负责组织本科生导师开展业务交流,提供学界名家关于学习方法和论文写作方面的经验。
七、每年5月中旬,在毕业生中进行一次本科生导师综合测评。
八、导师应于每届学生毕业前,总结指导该届学生经验,撰写《指导总结报告》,组团指导学生的,仅需撰写一份团队报告。
九、每年评选校优秀本科生导师时,学院进行学生满意率调查,参考导师本人的《指导方案》《指导记录》《指导总结报告》情况,满意率位列全院教师前列者,作为推荐人选上报学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