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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3-03 点击数:

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,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专长,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,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精神,《关于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淮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暂行)》文件要求,结合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章 程序与组织领导

一、转专业每年组织一次,时间一般为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(具体时间以学校工作安排为准),其他时间不受理临时申请。如遇学生参军退役、学校专业调整等特殊情况除外。

二、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组,组长由院长担任,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,成员由分学术委员会代表、教学秘书及相关辅导员组成。

三、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

组长:刘佰合

副组长:熊帝兵、赵娟

成员:  李曼曼、李梦雅、董笑、曹婵婵、杜强、蒋作明

四、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、受理咨询、组织考核、确定转出或拟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。实施细则和报送的学生名单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。

五、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择优录取。所有参与转专业工作的管理人员、教师及申请转专业的学生,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,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师生的监督。

第二章 转出

一、本细则适用于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(含专业大类)录取的一年级学生。有转专业意向的同学可提交一次转专业申请,填写《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,提交辅导员处,由辅导员统一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二、转专业工作小组初审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,填写《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连同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同报教务处复审。

三、教务处复审之后,学生到拟转入学院参加资格审核,并接受转入学院的考核。未通过转入学院考核的同学继续在原专业学习。

四、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申请转专业:

(一)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拟转入专业在高考招生时选考科目要求的学生(按高考当年招生政策或相关规定执行)。

(二)定向培养的学生。

(三)在受纪律处分期间的学生。

(四)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或试读期间的学生。

(五)国家或学校规定的其他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。

五、如有下列情形,取消其转专业资格:

(一)转专业审核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。

(二)在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。

(三)逾期未到转入学院报到的。

(四)存在其他违反学校规定情形的。

六、学生学业成绩单真实完整记载学生的学业成绩,包含转专业前所修课程。学生转专业后,应及时向转入学院了解,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。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:

(一)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、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课程的必修课程学分,经转入学院认定并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,按转入专业课程学分记载;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低于转入专业必修课程学分的,应补修该课程。

(二)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不同的必修课程,经转入学院认定后,可转换为转入专业的公共选修课程的学分。

(三)其他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,不能转换学分。

七、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不得转至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艺术类、体育类等专业学习。

第三章 转入

一、2024级各专业接受转入的计划数为:

(一)历史学(师范):14

(二)文化遗产: 8

(三)旅游管理:9

二、学生提出申请。有转入意向,高考选考科目相同,且符合条件的学生,填写《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》(附件1)交到转出学院,经审核后,填写《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,提交到教务处复审。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在收到教务处复审结果之后,根据本细则进行转入资格审核,公布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,并组织考核。

(一)当申请转入人数小于或等于拟转入指标数时,学院组织转入综合素质面试;面试合格,按照学校规定和申请意向转入相应专业。

(二)当申请转入人数大于转入指标数时,学院组织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(采用百分制计算),并按照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(占70%)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(占30%)折合成百分制。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均合格(≥60分),根据学校规定,从高分到低分顺序,确定拟转入名单,录满为止。未能被录取的同学回到原专业继续学习。

三、拟同意转入名单确定后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在学院网站公示(公示期不少于3天)。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、汇总表纸质版材料经组长签字、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,同时报送电子版。

四、经学校审核确定之后,拟转入同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。

第四章 附则

一、应征入伍退役后申请转专业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学生退役后申请转专业的,应于办理复学手续后一周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,申请材料包括:转专业申请表、成绩单及退役的相关证明材料。教务处按相关规定在学生提出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审,并报学校批准。

三、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,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相应政策变化,则按最新政策执行。

四、学生转专业后,学费从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。

五、本细则由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历史文化旅游学学院

20252月28

 

附件1: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

附件2: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

 

 

 

 


附件1

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




转出学院及专业


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


高考选科目


高考成绩

语文

数学

外语

违纪处分情况


学生

申请

理由

︿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申请人签名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 

转出
学院

审核
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院院长签字(公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 

转入

学院

审核

意见

 

 

 

学院院长签字(公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    

教务

处审

核意

 

 

 

 

教务处长签字(公章)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 

备注:本表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填写,交给拟转出学院。


附件2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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